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nvironmental Oriented Development,简称“EOD”)模式作为能较好解决环境改善项目资金但不增加政府债务负担的创新方式,近年来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一是废弃矿山修复。
对于废弃矿山修复,可争取实现投入与产出的自求平衡。
第一,以修复过程中开采的石料销售收入弥补修复成本;
第二,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等政策,通过耕地“占补平衡”延伸土地价值;
第三,矿山修复后的土地可用于建设农业基地、主题公园、特色产业园等,拓展经济效益;
第四,部分矿山中,可通过煤矸石粉粹形成的低成本混凝土替代原矿产支撑柱,替换出矿产资源,产生收入。
二是农业农村综合开发。
生态果蔬采摘、美丽乡村旅游等是将农业生产与环境治理相结合的代表模式。此外,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中指出,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可重点用于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这无疑为农村农业产业与环境协调开发提供了一定的资金保障。
三是城乡供排水一体化。
城市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较为完善。而农村供排水项目通常小而分散、收益较低,特别是农村污水处理率不足10%,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因此,可考虑供排一体化、城乡一体化。以供水支持排水,以城市支持农村,构建大项目包,确保整体实现盈利。
例如,福建省三明市、南平市等地正在运用这一思路探索水务全产业链的城乡一体化模式,着力解决农村用水的难题。
四是重点流域治理。
流域内生态产品资源、周边土地资源均有丰富的潜在价值,目前阶段可优先关注砂石的开采和利用。
《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20〕473号)中,提出“推进河砂开采与河道治理相结合”,及“逐步有序推进海砂开采利用”,鼓励以砂石收益补充流域治理的支出。在重点流域治理的项目开发中,可搭配砂石开采收入作为项目融资的还款来源。此外,亦可将砂石开采权、海域使用权等作为融资的补充担保措施。
例如,国内首个在流域治理领域采用EOD模式的项目,是2019年8月中交疏浚中标蓟运河(蓟州段)水系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提升及产业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还款来源包含水系综合治理专项资金、土地资源收益、经营性资产收益、政府购买生态服务、多元产业收益与股权转让所得等。
此外,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与东湖高新区合作的“光谷生态大走廊项目”,采用“厂网河湖岸+生态产业”模式,资金来源包括股权投资、资源补偿等;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项目”,采用“环境治理+旅游协同”模式,将塌陷区建设成国家湿地公园,带动区域产业转型,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有益路径;
江苏省环保集团与苏州高新区合作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广泛覆盖地下水质净化厂、生态公园、循环经济产业园等。
这些案例均是创新拓展生态价值方面的溢价,打造区域内EOD模式的项目标杆与样板。